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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微信群管理办法

来源: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 作者: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  2015-05-04 11:08:39


  (适用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各工作群)

  一、总则
 

  为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,打造公益平台,加强沟通联络,共同致力于公益事业,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。
 

  二、微信群设置
 

  1. 微信群名:河北省义工协会微信各区域群。
 

  各区群:引导群会员需到义工官网进行义工注册,会员享有《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章程》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;
 

  2、微信群成员
 

  义工协会会员:包括爱心企业家、爱心艺术家、道德模范、爱心媒体人和其它爱心人士组成等。
 

  新人入群请仔细阅读群规,认真遵守,入群后请修改好群名片,“姓名+职业”,并主动向大家做自我介绍。具体操作步骤:进入微信群后,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,在打开的菜单中选择“详细设置”,对“我的群昵称”进行修改即可。
 

  3、义工群口号
 

  过好生活,干好工作,做好义工!
 

  三、微信群管理制度
 

  1、严禁发布任何有损义工协会声誉及利益的信息;
 

  2、本群提倡发布健康、积极向上信息,提倡分享讨论与爱心相关内容,鼓励原创,力争形成“公益大家谈”的和谐氛围;
 

  3、严禁发表不当政治言论或内容低俗、涉及宗教、政治、种族歧视、血腥暴力、谣言传播及不健康图片和其他不当信息;
 

  4、本群不得擅自发送广告,严禁发任何性质的非法商业广告和大篇幅的转发信息。如有广告意愿,请联系秘书处,由秘书处整理资源,适时统一发布;
 

  5、严禁使用恶意侮辱,诋毁他人字眼或者带有人身攻击性的图片;
 

  6、倡导两个人不要在群内私聊。
 

  7、严禁刷屏,长文使用链接,以免影响他人交流;
 

  8、严禁利用微信群制造不和谐气氛,或者拉帮结伙,制造群体不和或挑起群体争斗事端;
 

  9、长期潜水成员或者很少活动的成员,请积极与大家互动;
 

  10、本群发布的求援信息要经协会专人验证信息来源的可靠性,其它公益慈善组织求援类信息应谨慎转发;
 

  11、发布公益捐助信息或求助信息请联系秘书处;
 

  12、欢迎会员上传共享信息,但是请注意所发资源的安全性,注意病毒;
 

  13、服从群管理员的管理,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通过合适方式沟通和上报。
 

  14、会员注册请登录http://www.hbygxh.org/zhuce/reg.html进行资料填写。
 

  15、为了不影响协会重要事宜的发布,发红包及其他娱乐活动节假日不限,工作日限晚8点至早7点。协会的重要事宜将在每日19:30以前再次发布,方便成员知晓近期的活动事宜。
 

  四、管理员制度
 

  1、管理人员三名,其中每个群设群主一名,管理员二名。
 

  2、群主任职条件:区长、副区长、街道办主任;
 

  管理员任职条件:
 

  年龄25周岁以上,义工协会理事成员,了解义工各项规章制度,有耐心,细心,有责任心,工作认真,并有一定经验,勤于管理群事务,能为论坛发展出谋划策,积极增加新成员,支持并推广协会的各项活动。
 

  3、工作职责
 

  *管理群内的日常事务,负责收听大家意见和建议,及时上报和反馈意见和建议;
 

  *耐心解答群内的会员咨询,公正合理地处理会员投诉、解决群内纠纷;
 

  *对不当信息发布有权利进行禁止和警告。
 

  五、群管理者名单
 

  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根据现实情况,推荐“义工协会各区会员群”的管理者如下:
 

  总负责人:张艳丽 电话:13111578463
 

  桥东群主:董立丰 电话:18333038833
 

  桥西群主:张艳丽 电话:13111578463
 

  新华群主:邢亚静 电话:13513216702
 

  长安群主:任江华 电话:13932153337
 

  裕华群主:张文凤 电话:13930170330
 

  请全体会员配合,谢谢!
 

  六、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施
 

  为更好地活跃群内交流,促进和推动群论坛发展壮大,望大家积极参与群论坛的交流和分享,共建美好、和谐的爱心义工家园!
 

  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

  2015年4月28日

 

  亲爱的家人们欢迎关注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,了解义工精神,为公益事业奉献自己的时间和技能,传递正能量!
 

  公益热线:0311--68075736、68075739
 

  官网:www.hbygxh.org

关键词: 河北省 工作者 管理办法 

责任编辑:刘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