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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顾问工作委员会、发展工作委员会、法律工作者委员会、医务工作者委员会的决议

来源: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 作者:  2015-09-17 10:41:25


各位理事:

为了进一步适应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战略发展需要,进一步落实一届理事会确定的“加强领导,服务会员,壮大队伍,打造品牌,推动发展”的二十字工作方针,完善科学、合理的决策机制,充分发挥集体智慧,建立勤勉高效的决策机制和快速执行机制,依规工作,依纪执行。依据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章程的有关要求,经协会会长会议提议,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拟设立以下工作委员会。

一、各专业委员会是:
顾问工作委员会、发展工作委员会、法律工作者委员会、医务工作者委员会

二、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:
1、各委员会对协会理事会负责。是为落实协会确定的工作方针、战略而组成的特定管理机构。
2、各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、贯彻执行协会理事会确定的工作方针和战略,决定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工作管理和运行中的重大事项。具有协会工作的建议权、监督权。
(二)、研究对协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,提出需经会长办公会、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讨论决定的重大议题和建议。
(三)、组织研究河北省义务工作者协会的机构(含各分会)设置,职权划分方案,组织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与制度建设。
(四)、理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。
现提请一届二次理事大会审议通过。
 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5年9月12日

关键词: 委员会 工作者 河北省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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